5月1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意見》發布。
意見提到,為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提升城市能級、優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杭州將全面推進城市更新。
意見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5年12月31日,由市建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實施意見》所稱城市更新是指對本市建成區內城市空間形態和城市功能的持續完善和優化調整,包括7+1類更新類型:1. 居住區綜合改善類;
2.產業區聚能增效類;3.城市設施提檔升級類;4.公共空間品質提升類;5.文化傳承及特色風貌塑造類;6.復合空間統籌優化類;7.數字化智慧賦能類;
8. 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
《實施意見》緊緊圍繞市委全會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方向,提出七大類工作任務:1.推動居住片區改善,提高宜居生活品質。2. 推動產業片區改造,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3. 推動基礎設施能級提升,守住城市安全韌性底線。4. 推動公共空間優化升級,打造綠色生態魅力天堂。5. 推動文化遺產傳承利用,彰顯城市特色風貌。6. 推動復合空間集約開發,樹立區域更新標桿。7. 推動設施數字化運用,支撐智慧城市建設。